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02/4/gtgp.html
(明報)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作者﹕張超雄 及一群關心理大 發展的教職員
最近理大公布2008/09年財務報告,該年度共錄得9億元綜合營運虧損,其中5億元屬於投資淨虧損。面對龐大赤字,校方推出一系列節流措施,影響各院系和部門的正常運作。有部門因財赤而要裁員,亦有部門雖有儲備但不能動用,以致出現財政困難。員工面對裁員、減薪及增加工作量的安排,打擊員工士氣,甚至可能影響教學質素。
我們是一群關心理大發展的教職員,不想見到理大因管治問題而影響大學的教學及科研。理大亦為一公營機構,應向社會問責。現向理大校董會及管理層提出下列問題:
1. 投資失誤的責任
理大是在2005/06年度改變投資策略,把長期持有的非流動金融資產,改為持有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和另類投資等短期流動金融資產,金額超過20億元。過去兩個財政年度(2007/08及2008/09),投資組合淨虧損7.3億元,將之前(2005/06及2006/07年度)所賺的6.9億元完全蝕清。
請問是誰人決定改變過往穩健的投資策略?由誰人制定短期買賣股票及衍生工具的投資策略和決定買賣時機(包括在2008年底以低價出售大部分股票及全部衍生工具套現)?校方委託哪些投資銀行負責管理資產?誰人要為投資失誤負責?
2. 管理開支大增
理大的管理及一般項目的綜合開支,由2002/03年度的1.6億元,增加至2008/09年的2.6億元,增幅達61.4%。同期理大的教學及科研綜合開支增幅是22.7%,由22.3億元增至27.4億元(表1)。
請問為何理大管理開支大增?為何管理開支的增幅遠超教學及科研開支的增幅?校方管理層的薪酬福利是否偏高?抑或管理效率偏低?
3. 屬下公司虧損嚴重
過去多年,理大不斷成立新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總數由2002/03年度的19間,倍增至2008/09年度的38間。眾多的公司,包括提供大量學額的香港專上學院和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每年學費收入3億多元,理應為大學帶來額外收益。但上個財政年度,附屬公司竟然出現近6000萬元虧損。截至2008/09年度,理大在附屬公司方面的投資成本共2.8億元,減值虧損超過8000萬元。至於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更多年錄得虧損,自2001/02年起至2008/09年,總共虧損超過1000萬元。
請問校方為何不斷成立新公司?校方如何監察眾多公司(特別是內地公司)的運作,避免出現經營不善的情况?公司不斷虧損,校方有否用政府撥款補貼虧損的公司?為何不公開各公司的帳目,讓公眾及各校董監察?
4. 主要管理人員酬金龐大
理大屬下各公司虧損嚴重,但與理大及附屬公司相關的關連人士,包括校董會成員、管理高層、附屬公司的董事及股東,每年仍可收取龐大的主要管理人員酬金,2008/09年度總額達4200萬元。自2004/05年度開始披露有關資料後,主要管理人員的酬金逐年上升,在5年內共取得接近1.8億元酬金(表2)。
請問校方如何釐定各主要管理人員的酬金?各公司虧損嚴重,校方有否動用公帑或捐款間接支付主要管理人員的酬金?理大絕大部分收入來自政府及學生,為何不像上市公司,公開各主要管理人員的身分和酬金,讓公眾及各校董監察?
5. 理大精研虧損嚴重
2005年3月,理大與4名校董正式成立理大漢方精研所有限公司,投資4300萬元開發中藥產品,以「理大精研」品牌推出市場發售。理大是大股東,持有58%股份,4名校董持有其餘42%股份(投資1800萬元),董事局主席是當時理大常務副校長曾慶忠先生。2006/07年度理大斥資350萬元,將持股量增至59.2%。到2008/09年度,理大以110萬元低價將全部股份出售給第三者。
理大沒有提供中藥課程,為何會投資開發中藥產品?誰人要為嚴重虧損負責?校方管理人員及各校董從理大漢方精研所有限公司收取了多少酬金?為何以110萬元低價將全部股份出售給第三者?第三者是誰?理大其他公司會否步「理大精研」後塵?
6. 14億元關連人士交易
自2004/05年度披露的資料顯示,除了主要管理人員在5年內共取得接近1.8億元酬金,以及和4名校董合組公司開發中藥產品外,理大還把在紅磡及西九龍的兩份香港專上學院建築合約,批給同一位校董所屬的公司,合約總值接近7億元。此外,2008/09年度,校方接受由一間校董為顧問的銀行提供7億元信貸,用作興建酒店,又把4億元存入該銀行。上述發展工程,令理大負債增加10多億元。2002/03至2004/05年度,亦有行政及管理合約批給關連人士,金額總值600多萬元。
校董會負責監察大學管理層(包括2005年成立研訊小組調查大學高層),決定高層的聘用、薪酬福利和延續合約。但眾多校董會成員又和校方合組公司,競投建築及管理服務合約,賺取管理人員酬金,甚至出現信貸關係,金額總數超過14億元。即使眾校董及大學高層已申報利益,這種商業合作關係,是否有助於大學良好管治?大學管理層審批合約時,或者校董會決定聘用高層人士和延續合約時,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7. 高層酬金高人一等
2003年3月審計署 發表報告,顯示理大校長酬金為各院校之冠,每月現金薪酬高達36萬元,即年薪達432萬元。報告發表後,理大高層的薪酬,不單未有跟隨公務員減薪,還向上調升,最高和次高酬金的教職員,每年酬金分別高達570萬至585萬元和360萬至375萬元。
自2002/03年度公布教職員酬金後,最高兩名教職員在7年內總共收取接近6000萬元酬金,數字還未包括終止賠償及其他額外收入(例如公司董事酬金)。
以理大管理層處理財政及經營公司的表現,是否值得給予如此豐厚的酬金?2002年至2005年,校方要求員工跟隨公務員減薪一成,為何上述高層卻不用減薪一成?是否有高層享受雙重福利(包括房屋津貼),甚至兩份或多份酬金?
8.以院系及部門資源補貼大學管理層
理大各員工、院系及部門開辦的自資課程及向外提供服務,必須向校方或附屬公司上繳部分收入(一般佔收入的20%至45%)。故此校方及屬下公司理應有足夠收入,支付各項開支。但由於理財不善,管理人員酬金大增,各屬下公司嚴重虧損,大學高層決定只容許院系及部門動用一成從自資課程及提供服務所得的收入和儲備,其餘要留給管理層動用,結果令一些院系及部門無法動用儲備而要裁員。
既然理大入不敷支,為何仍增聘多名副校長和顧問?理大的財政規模和整體收入不及港大和中大,為何副校長人數卻遠多於這兩間大學 ?個別副校長長期負責同樣性質工作,又如何能夠有足夠制衡?在推薦及委任人選出任副校長或顧問時,有否作出全面利益申報?以院系及部門資源支付大學管理層及各屬下公司的開支,又是否公允?
9. 屬下公司影響大學聲譽
理大屬下眾多公司,除了虧損嚴重外,還出現不少其他問題。2005年,展能學院(香港) 有限公司涉及利益衝突,大學以院系的收入和儲備,資助學生使用該公司的服務。2008年,理大附屬公司進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環康集團 有限公司,涉及貪污案件。
請問校方如何監察屬下各公司(包括內地公司)的運作,避免出現利益衝突、以權謀私和貪污舞弊等情况,令理大聲譽受損?2008/09年報顯示,理大不再持有展能學院(香港) 有限公司35%股份,請問是否已出售股份?該公司多年來為理大帶來盈利,抑或虧損? 若是虧損,金額共多少?
結語
理大校方一直強調恪守良好管治原則,管理層執行職務時具有透明度及向公眾問責。理大每年獲政府資助20多億元,近年出現 少管治問題,新任校長及管理層、校董會及新任校董會主席實應正視這些問題,不要讓不良管治影響大學的教學及科研,損害理大及社會的整體利益。教資會、審計署及立法會 ,亦有責任監察理大的運作,防止理大淪為私人公司或私人提款機,杜絕濫用公帑的情况,把大學管理重新納入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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