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

通識價值﹕不能踰越的價值底線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11/4/g2he.html
(明報)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學校不只是社會的縮影,亦是社會的一部分。因此,不難理解,其中一條不能踰越的底線,必是關於觸犯法律的討論。就此,教師亦須注意﹕法律條文可謂清晰明確,不過,就個別案例或特殊情况,總有爭議。既是如此,教師可避免選取不必要的偏門特殊或爭議不休的案例討論。無可否認,具爭議的討論可訓練學生的批判思考能力,可是對一般中學生來說,未必見正面果效,反倒令他們討論內容混淆不清。

例如有學生無端討論何謂合法殺人(如戰爭殺人、自衛殺人)、何謂合法暴力抗爭(如歷史上暴力推翻政權)、何謂合理的掠奪財產方法(如義盜),有可能混淆學生對法治的理解,且偏離通識科六大單元的討論範疇。

另一條不能踰越的底線跟「尊重」相關。通識科多番強調多角度思考,正是希望學生能於多元價值的社會中作出成熟判斷,整個過程必須尊重社會中不同群體的合理價值觀點。

關於尊重,表面看似空泛,教師仍可先定下哪些是應尊重的具體對象,參見附表。

(請看附表)

因此,即使教師在課堂中應尊重每個學生所發表的意見,但如果學生在討論過程中發表了一些違背尊重原則的論點,教師應加以糾正,以免最終變成「尊重(贊同)一些不尊重別人的觀點」。

資深通識科教師分享通識教與學策略,集中討論教學過程中涉及的價值觀點及應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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